门卫管理制度
为了加强校园治安管理,维护学校内部科研、教学、生活秩序,保护师生员工的生命及公私财产的安全,依照《企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条例》第八条之规定,制定本制度。
一、门卫执勤人员要保持良好的外表形象,端正工作态度,认真履行职责。其行为规范是:语言文明、行为得体、讲究卫生、仪表端庄;爱岗敬业、热情服务;依法执勤、不徇私情;遵守纪律、坚守岗位。
二、来客来访要履行登记手续,执勤人员有权要求其出示证件、依法查验携带(可疑)物品,禁止不明身份的人员进入校园。
三、对所以载货出入校门的车辆都要进行检查登记,执勤人员对其所载物品要认真核对,凭合法手续出入。登记的内容包括:批准放行人的姓名、职务、司机姓名、车辆牌号、所载物品的名称及数量等。
四、禁止出租车进入校园,特殊情况(接送危重病人)确需进入,执勤人员要做好登记。
五、骑乘自行车人员,通过校门时要推车步行。
六、保持校门区域的整洁和道路畅通,禁止出租车在校门区域停留等客,禁止小商贩在校门区域摆摊设点。
朝阳师范高等专科学校